荷映文學獎海報

台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101學年度「荷映文學獎第二屆18事記」徵文辦法

一、   設立宗旨

提升本校文藝創作風氣,期許學生以作品表達自身想法,並提供佳作模範學習的

園地。

二、   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承辦單位

  和平高中學生事務處/和平高中國文科教學研究會/和平高中青年社(校刊社)

三、   應徵題目

高中時期的你,將面臨十八歲這個人生的分水嶺。請以十八歲為核心,展開你對

成年、未來、夢想的想法,抑或是以當下這個迎接的入口處為背景,記述下種種

真實的心境。

一、               四、應徵獎項

            類別

小說

散文

新詩

            格式

4000—7000

1500—3000

40行以下

            名次及獎金

第一名

2000

第一名

1500

第一名

1200

第二名

1500

第二名

1000

第二名

800

第三名

1000

第三名

600

第三名

500

佳作(兩名)

500

佳作(兩名)

300

佳作(兩名)

200

凡得獎者將另頒予獎狀,且得獎作品將全數刊登於未來出版之和平青年。

五、   應徵資格

(一)     和平高中高中部在學學生。

(二)     獨立創作之中文作品。

六、   投稿方式

(一)     稿件請以電腦打字,Word文件存檔。版面設定為A4直式橫書,12級新

                 細明體字。

(二)     電子稿件請於第一頁註明班級、姓名、應徵項目、題目,正文部分從第

                 二頁開始。

(三)     電子稿件請寄至E–MAIL:hpcn18@gmail.com信件主旨為「投稿類

                 別/班級姓名」

收件將在二日內回覆通知,若無回覆,請自行聯絡查證。

(四)應徵稿件請自留底稿,一律不另行退稿。

七、   應徵規範

(一)     每人每類以投稿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投稿不同文類。

(二)     嚴禁代筆、抄襲,如經查獲,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三)     應徵作品需未在校內外任何報刊、雜誌、網站以及各類媒體發表,且未獲

                得其他比賽之得獎頭銜,違反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八、   評審辦法

(一)     由本校聘請相關領域教師、專業人士評選。

(二)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會議決議該名次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以及獎金。

(三)     評審結果將於一月中旬前公布。

九、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日)中午十二點止。

十、   聯絡方式

和青社/社長 207 林亞璇 0952034921  和青社/總編 207 呂宗翰 0987513341

和青社網站: http://hpyouth.pixnet.net/blog

十一、其他

      本辦法如有任何變更,將以書面公告並上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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